木家具出口一定要办理木制品商检吗
根据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的相关规定,大部分的木制品,特别是木制家具出口, 首先必须办理出口的商检手续, 以申请由商检局签发的商检通关单, 才能在木制品出口的时候, 在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出境货物报验单》由企业在本企业通过专用软件,在电脑录入商品名品、编码、数量、单价、金额、起运港、目的港、运输方式、出口口岸等资料后, 经互联网报送资料到商检局。 商检局初审合格后反馈一个电子报验号,企业取得电子报验号后,即可打印《出境货物报验单》。企业备齐上述单证后, 即可到商检局办理报验手续。 一般情况下,商检局不需派员到现场检验,一个工作日内可签发《出口货物通关单》。如果出口报关口岸为深圳关区, 则商检局签发一份 《换证凭单》,企业凭次单证到商检部门换发《出口货物通关单》 。办理商检手续时必须注意的事项是报验的品种、 数量不能少于实际出口的品种、 数量。目前相当多的企业出现出货前客户临时增加某一品种的数量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应及时办理增加部分的报验,不能抱侥幸过关的心理, 以免影响整批货的通关出口。 另一个需要注意的事项是由于商检报验所需时间的不确定性, 应适当提前一、 二天办理商检报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