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亚太FORM B原产地证
FORM B是《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FORM B),2006年9月1日起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可以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等4个国家。降税幅度从5%到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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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贸易协定》属优惠贸易安排,只涉及部分产品一定幅度的降税。2006年9月1日,《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开始实施第三轮谈判结果。在第三轮谈判结果中,我将向其他成员国的1717项8位税目产品提供优惠关税,平均减让幅度27%;另外,我还将向最不发达成员国孟加拉和老挝的162项8位税目产品提供特别优惠,平均减让幅度77%。同时,根据2005年税则计算,我国可享受印度570项6位税目、韩国1367项10位税目、斯里兰卡427项6位税目和孟加拉209项8位税目产品的优惠关税,主要产品有:农产品、食品、矿产品、燃料、化工产品、橡胶及其制品、皮革及其制品、木制品、纸制品、纺织品、鞋类、陶瓷制品、玻璃制品、珠宝首饰、金属及其制品、机电产品、光学仪器、灯具、玩具、运动器材等。当今,都从冷战及其结果中深刻认识到:任何一个国家的存在与发展及其在国际上的地位和作用,主要取决于它的综合国力,而综合国力中最重要的因素是经济实力。所以冷战结束后,都把振兴经济作为国家战略的主要目标。同时,也都在为此积极的创造一个更有利于经济发展和宽松的外部环境。这也正如小平同志所说:“发展才是硬道理”。八十年代以来在世界各地不断涌现出的区域经济浪潮充分证明了这点。从经济角度来讲,《曼谷协定》对我国在东亚和南亚地区的发展尤为重要。《曼谷协定》成员国的人口达24亿,约占世界人口的40%。具有潜在的和巨大的商品销售市场。据我国海关统计,1994年我国与《曼谷协定》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额为133亿美元,2003年已发展为728.6亿美元。前后相比,我国与《曼谷协定》成员国的贸易额成倍增长。一方面反映出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还反映出我国与《曼谷协定》成员国在经济上的相互依存关系也在不断的加深。我国加入《曼谷协定》后,给该组织注入更大的活力,同时进一步促进各成员国之间的经贸往来和发展。据有关专家研究结果,曼协现有成员间贸易潜力估计为1490亿。,积极参加《曼谷协定》这一区域性的经济合作组织,不仅可以加强地区与国家间的经济合作和贸易发展,而且还能有利于促进我国与这些国家在政治和其他方面的关系,完全符合我们的国家利益。